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上)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8-12-05 16:05:00 来源:
各系(部):
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相关工作,根据《williamhill中国官方网站课程考核办法》(渝轻教〔2012〕26号)和《williamhill中国官方网站命题与试卷编制规范》(渝轻教〔2012〕60号),现对期末命题、成绩评定、成绩录入、试卷装订归档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命题原则
1.教师应严肃、认真命题。试题本身不能出现政治性或知识性错误。编制试题要文字规范通顺,表述准确严密,不产生歧义;标点符号规范正确,数字、术语、计量单位、图表规范标准;试题要语言简明、用词准确,表述清楚,要求明确且无错别字。
2.为保证试题的信度、效度,命题要以教学标准为依据,以教材为基础,以教学内容为范围,以学生的实际水平和能力为出发点,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在有限的时间内比较全面地既要考核学生对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更要考察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3.在编制试卷时,要注意到知识的分布、难度比例、主客观搭配,要能全面地反映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命题既要合理掌握深、广度、注意知识点的覆盖面,又要重点突出、形式多样、难易适度、有代表性。试题要有明显的区分度,成绩呈正态分布。
成绩正态分布比例参照表
百分制 | 五级分制 | 成绩比例 |
90——100 | 优(A) | 3%左右 |
80——89 | 良(B) | 13%左右 |
70——79 | 中(C) | 68%左右 |
60——69 | 及格(D) | 13%左右 |
59以下 | 不及格(E) | 3%左右 |
4.试题要有科学性和艺术性,要能启发引导学生积极思维,引导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有利于学生发扬创新精神。不准出偏题、怪题;试题要有时代性、实用性和针对性,不出陈旧过时、脱离实际、毫无意义的题目。
二、考试时间及考核方式
1.专业必修课由系(部)和任课教师自主安排考试。原则上2017级少量课程在第17、18周不影响专周实训的情况下进行,集中考试为19周(2019年1月7日-1月11日)。
2.2018级课程第19周结束,专业课考试由系(部)和任课教师自主安排考试,教务处作调整;公共必修课由williamhill教务处于2019年1月14日—2019年1月18日(第20周)统一安排。
3.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考试时间为第16周,采取随堂考试的方式进行。
4.考核方式:考查或考试。考试方式根据课程特点等情况,可分为闭卷笔试、开卷笔试、闭开卷结合、口试、口笔试结合、答辨和现场测试、操作等形式。但考试课程采用笔试以外的形式,须经教务处同意。
5.考试用时一般规定为120分钟。特殊课程可根据教学内容适当增加或减少考试用时,时间控制在90分钟—120分钟。
三、考核资格审查
在期末考试前,任课教师应对学生的考核资格进行审查。
1.学生必须按照授课计划要求和课程表安排,参加听课,按时完成作业及任课教师布置的其他学习内容,方能参加课程学期考试。
2.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课程学期考核:
(1)旷课达该门课程学期总学时8学时及以上者。
(2)缺课(因病因事或其他原因)超过该门课程学期学时(含实践性教学)1/3及以上者。
(3)该课程若为考试课程则取消期末考试资格,课程学期成绩按零分计;若为考查课程要安排期末测验则取消期末测验资格,课程学期成绩按零分计。
3.停课考试前3天任课教师将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名单及原因报学生所在系(部),由系(部)核实后,系(部)教学秘书报教务处公布。
4.缓考组织
(1)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在考试开始之前,应持相关证明向所在系(部)提出缓考的书面申请报告,经系(部)主任审查,教务处审核,报主管教学的院长批准方可缓考。口头申请缓考、缓考申请没有批准或没有办理缓考手续而没有参加考试的学生视为缺考。
(2)缓考按正常考核处理,考核不及格者可补考一次。凡擅自缺考或作弊者,该课程以零分计,可补考一次。
四、考试试卷命题要求
(一)试卷格式要求
1.需要统一印制的考试试卷,纸张规格、页面设置、字号字体、数字序号等要求,必须按照教务处设计的模版编制。(试卷正文字体为宋体,内容标准字号为五号、字体不加粗;一级标题为黑体、小四、不加粗,纸型B4或者8K。外语试卷正文字体为Times New Roman,字号为大标题小四、加粗,小标题五号(加粗),试题内容五号,纸型为B4或者8K。其余细节请参照模板)
2.上机考试的试卷,如能输出打印的,则必须按照试卷的规定格式打印成卷;不便打印的,在考试后与学生的答案一起刻录成光盘。
3.试卷格式模板从教师内部群文件下载。
(二)试卷命题及审核要求
1.各系(部)期末所有考试课程均要求命两套期末考试试卷;两套试卷考题重复不能超过10%,其份量与难度要求相当;期末考试试卷应覆盖整个学期的教学内容,命题教师应在试卷上注明“A”、“B”字样,其中“A”卷为期末考试试卷,“B”卷为补考试卷;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系主任在《试卷命题审批表》、《试卷质量审核表》上签字审批后送教务处存档并统一印制。命题前各任课教师要认真填写《双向细目表》,并根据《双向细目表》命题。
2.答题卷、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双向细目表的要求
(1)答题卷
①答题卷要套用教务处设计的模板来打印,答题卷上的标题名称、题号和每题的分值要与试题卷上的标题名称、题号和分值完全一致,给学生留的答题地方要适度、够用。
②答题卷要用8K纸打印,单数页的左侧、偶数页的右侧须有装订密封线(单数页的装订密封线需选用有“学生姓名、班级、学号”信息的样式)。
③操作性强的技能考核要用含各个考核项目和成绩的打分表作为答卷。
(2)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
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应步骤清晰、准确、完整,不可省略、简写。
①试题参考答案可用答题卷来打印或手写,但标题中一定要把“答题卷”改为“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②答案必须正确。客观试题的答案必须是唯一的。无统一的标准答案的主观试题,如论述题、案例分析题等,要写出答题要点(如:运用什么观点、知识、方法、从哪几个角度来分析、论述;要说明或解决哪些问题)。
③评分标准要说明各道试题(主要是计算题和主观题)在什么情况下可得满分,在什么情况下要扣多少分(按解题步骤给出评分标准),评分标准必须明确、便于操作。
④操作技能的考核,也要有分档次、具体的、可操作的评分标准,包括是否具有独立操作能力、是否能熟练操作(完成时间、准确率)、完成的质量等。
(3)双向细目表
①每套试题必须有相应的双向细目表。双向细目表原则上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题型可根据实际所用的题型加以修改。
②命题教师必须认真填写双向细目表的每个栏目,分值合计和百分比计算要正确无误。“内容”一栏,必须写明考核的知识点或能力(技能)或章节名称,不准用数字、题号代替。
3.考试或考查课程试卷、参考答案或评分标准以及专业课考务安排表(地点和监考老师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请在2018年12月19日(第16周星期三)之前经系(部)审核后由教学秘书统一交教务处田秘老师邮箱634169425@qq.com(以上材料均为电子版)。请各系(部)教学秘书在12月21日到教务处领取纸质样卷核对,核对无误后将统一印制。考务安排表模板见内部群。
4.命题教师应注意做好试卷保密工作,谨防泄露。
五、考试、考查课程确定
考核方式按教师本学期的人才培养方案中教学活动安排确定的方式执行。
六、成绩评定要求
1.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五级记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载。
2.考试课程采用百分制记分。考查课程的成绩按五级记分制评定。五级记分制与百分制的折算方法为:优秀:90(含90)—100分;良好:80(含80)—90分;中等:70(含70)—80分;及格:60(含60)—70分;不及格:60分以下。学生最终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组成。
七、成绩录入提交
任课教师在该课程考核结束3天后登录教学管理系统录入、提交成绩,以便学生查询。
八、试卷分析及归档
考试结束后,各任课教师根据考试情况应进行试卷分析,试卷分析表一式二份,一份交教务处一份存开课单位课程档案中。各任课教师将试卷以班级为单位分类装订,交教务处汪翠平老师统一检查、封存。